谷爱凌据说是双重国籍,同时拥有中国和美国国籍,美国承认双重国籍,但是中国一般来说不承认双重国籍,不过谷爱凌属于特殊情况,具体真实性有待考证。
道理简单讲一下:
很多人认为:一个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后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。
这种观点是错的!
中国国籍法第九条的确规定:“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,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。“
但实际上,根据这一规定,自动丧失中国国籍,要具备两个必要条件:
一、本人已定居国外;
二、本人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。
如果只具备两个条件中的一个,如本人已经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,但本人并未定居在国外,则不会丧失中国国籍,这种时候你就是双重国籍。
而中国国籍法对在国外待多长时间以上算定居,待多长时间以下不算定居,并无明确的说法。
谷爱凌的国籍,涉及两个国家的法律。所以,比较容易引起误解。
关于美国的国籍,源于《美国宪法》。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:凡是在美国出生并接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具备美国国籍。《美国移民及归化法案》320条款规定,出生在美国境外,但是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并未满18周岁的人可以取得美国国籍。所以,可以看出,美国的国籍法沿用了出生地主义和血缘主义的混合法则。
谷爱凌出生在美国,且其父亲为美国公民,所以,毫无疑问,她应该具有美国国籍。
1980 年 9 月10 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第4 条规定 :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 本人出生在中国, 具有中国国籍 。”第 5 条规定: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本人出生在外国,具有中国国籍 ;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,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,不具有中国国籍 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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