远洋捕捞指异地执法罚款或冻结企业资金,相关机构先选定执法对象,然后想方设法寻找或制造办案证据,让对方花钱消灾。一些民企为此叫苦不迭,尤其是民营经济发达的江浙、广东等沿海地区。这些外地执法机关主导的跨省抓捕,让涉案民企蒙受巨大损失,甚至遭遇灭顶之灾。
比如,媒体报道,广东某保健品公司,因某地一居民购买了2000元产品报案,外地警方以涉嫌诈骗为由对其跨省执法,多名企业高管和员工被抓,企业账户被冻结,公司上市计划被迫中止;浙江新湖集团因一名股东牵涉一起行贿案,导致该集团上百亿资产或将交由湖北某地国资委。
远洋捕捞式趋利性执法近期备受关注,多家媒体报道个别地方民企遭遇跨省执法,异地查扣冻结巨额资金,致使民企陷入困顿。
据了解,近年来为完成工作指标,同时承受经济下行之下的“创收”压力,一些执法办案机关跨省、跨区域违规异地执法呈抬头趋势,法律届人士将其形象地称为“远洋捕捞”,类比渔民出海获得渔获。出于利益驱动,部分地区的执法机关在并不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,违法违规异地抓捕、查封、冻结、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。
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显示,自2023年以来,南方某省很多企业遭遇异地执法,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,而且部分案件有较明显的逐利执法动机。
远洋捕捞的原因
财政吃紧,是远洋捕捞的成因,这是很多媒体下的结论。但财政吃紧,有很多处理方式,比如减支,比如出售国有资产,比如培育新的税源等等。这些方法,从中央层面,都是在反复要求的。
从要过“紧日子”,到停建无效益工程、到盘活国有资产,清理体制内冗员,都是在今年由国务院自上而下推动的应对财政困难的手段。
但财政依然紧张,是这些手段没有执行吗?当然是部分执行了。但财政的压力依然是巨大的,导致减支改革的动作难以有实质性的成效。地方政府最大的支出困难在于,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事权约束过多。
大量的各种支出,都是由中央及各部委通过各种文件、政策进行规定的,你是无权减少的,不管是义务教育、医保社保、生育补贴、幼儿园公办、扶贫支出等等,这些支出作为保民生的要求,是不能动的。
同时,地方政府其实是房地产链条中的一个供应商,土地财政在这一轮房地产债务危机中受到严重打击,政府炒房炒地,炒成了地主和房东,背上了大量的债务。仅仅是债务利息,以及各种到期的债务,让地方政府压力与日俱增。
地方政府与恒大不同,恒大是一个企业,可以破产,可以倒闭,还不起债,债主也只能认倒霉,但地方政府是一级政府,他们无法像企业一样在萧条期被清算,恒大的供应商可以认倒霉,但政府的各种供应商拿不到钱是不会罢休的。
当地方政府涉入经济过深时,就面临着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本质不同导致的困境。在事权不减的情况下,大规模的政府裁员也难以出现。更何况,政府裁员在中国要出现的概率很低。
如果完全针对本地企业来增收,那会导致进一步打击本地的税收,经济都在下行期间,你再打本地企业,那不是更惨。
远洋捕捞,就成为了一种中国特有的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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